规章制度

泉州市、南安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文件(泉教人2016年196号 南教委2013年95号)

发布时间:2016-11-14 作者:佚名 发布者:办公室 阅读 : 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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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泉教人〔2016〕196号

(2)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委 南安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南委教〔2013〕95号

附件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泉教人〔201619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泉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意见》(泉政办20169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师德师风决定学风、校风,直接影响着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神圣使命。教师的思想素质、价值取向、人格品质、精神风貌等不仅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求知、创新和动手能力,而且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因此,我们要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切实认识到增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基础工程。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教师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肩负着为人师表的社会责任。多年来,我市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模范典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市教师队伍中还存在少数人思想道德水平不高,爱岗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意识不强,治学不够严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刻不容缓,全市中小学校应高度重视,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

师德师风不仅影响着学校的教风和学风,也直接决定着全社会对教育的满意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既是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与否的重要标尺。我们要紧紧抓住师德建设的新机遇,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手段,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引领广大教师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一个“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工作目标:通过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逐步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年度考核指标、评价监督体系,将师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在各级各类培训中,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新机制,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道德高尚、素质精良、德才兼备、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二)解决教师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问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督促教师履行课后辅导学习困难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推托敷衍,不得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坚决执行《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活动。

(三)解决少数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洁的问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教师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不搞“学钱交易”。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使用的教材,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收费使用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或代书商向学生兜售教辅材料等。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努力成为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的楷模,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引导广大教师真正树立起用“爱和责任”教书育人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四)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须积极革新观念、创新制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师德师风教育要做到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使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提升计划。

加强统筹规划,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发展的全过程,纳入教师职务培训和专项培训管理体系。加强培训课程建设,开发培训资源,整合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开展学科德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学科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建设,培养一批能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二)严格师德师风评价考核。

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党风廉政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党政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聘用、教师职务聘任和晋升的重要考核内容,细化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三)强化师德师风奖惩机制。

加强对师德高尚的教师以及师德建设工作成绩出色的单位的宣传表彰,进一步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定期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依据,充分发挥激励的导向作用。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大依法处理的力度,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处分,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对校风师风不正、师德建设不力的学校,要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追究领导责任。

(四)构建师德师风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网络,通过问卷、座谈、学生评议、家长反映、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途径,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关的指导服务的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区域内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情况,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前。

(五)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注重教师的身心健康,加强教师心理疏导,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教师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快乐愉悦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对学生的亲和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优化和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探索学校办学特色,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极为关键。针对我市实际,当前要在以下六项机制的建立健全上狠下功夫。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学校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处室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实行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

(二)建立健全教育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常年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要定期分析研究师德师风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举措,将师德教育长期不懈的抓紧抓好。

(三)建立健全活动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定期开展师德论坛、征文、演讲、报告和表彰等活动,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不断探索师德建设新机制和新方法,不断创新师德建设理论、制度和管理。要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模范事迹。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各学校要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将考核情况简明表报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教师师德考核应在学年末(6月)进行,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市直各有关学校每年教师节(9月10日)前上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及细则》、《学年度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次年7月1日前缴交《教师考核情况简明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师德师风工作重大问题汇报及处理意见》。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失德行为惩处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保持清醒头脑,确立底线思维,引领教师队伍激浊扬清,恪守师德红线。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向家长发放评议卡、定期召开见面会、座谈会等举措,及时掌握师德动态,不断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特别要针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建立完善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坚决遏制违反师德行为的蔓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等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建立健全校本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强对校本师德建设的研究和指导,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为基点、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本师德建设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事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绩效考核中。要结合校情实际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师德建设制度和办法,加大教育、引导、执行、考核力度,促进师德建设校本化。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将师德建设贯穿于学校管理全过程。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合力。

 

 

 

泉州市教育局     

2016119

 

 

 

 

 

 

 

 

 

 

                                                           

抄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委吴忠溪常委,市政府王昭昭副市长。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1114日印发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委教〔201395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委 南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师德水平,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闽教人〔201028号)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泉委教综〔20121号)等省、泉州市师德建设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德乃为师之本,德高才能为师。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神圣使命。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和社会的发展。各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确保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我市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提出了新的期待;少数教师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育人意识淡薄、治学不够严谨和以教谋私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形象,给我市教育事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学校教师的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仍需加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行动,也是教育系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校务必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师德建设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

二、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机制,把师德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从今年9月份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农村完全小学)每个月都要开展一次师德主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每位教师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各校要精心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切实可行的举措,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介绍、学习反思等方式,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不断增强师德教育的时代感和实效性。通过学习、培训,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教师职业行为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提高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学习重点:

1、《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

2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体罚和伤害学生的紧急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泉州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5、《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教师管理文件;

6、新学年全市学校工作会议精神;

7、各级领导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等。

(部分学习材料可从福建省教育信息网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网页或南安教育信息网下载)

(二)广泛开展主题活动,深化师德承诺

各校要不断创新师德建设方式、方法,将师德建设寓于形式多样的活动中,让广大教师在活动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重点开展以下三项活动:

一是开展向身边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学习活动。近年来,我市有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先后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优秀拔尖人才、感动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各校要大力开展向身边优秀教师、优秀拔尖人才先进事迹学习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校园网、广播、校报、黑板报等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我市各级各类优秀教师、优秀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是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围绕今天怎么当好教师的主题,组织教职工广泛开展新形势下如何当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的师德师风大讨论,进一步明确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查找师德问题,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师德师风建设热潮。每一位教师要对照先进典型人物、对照师德规范,找出自己在师德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的计划和措施,同时,作出庄重的师德书面承诺;各校要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家长、社会人士评议本校师德建设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限期整改。

三是举办师德论坛活动。各校要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履职,爱岗敬业等为主题的师德论坛,或者结合每月开展的师德主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教师交流师德教育学习心得,深入交流探讨师德建设的新鲜经验,研究解决当前师德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进一步提升师德建设水平的新思路与新举措。

(三)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师德一票否决20条规定,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每一位教师都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努力实践、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不做影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要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好当前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定期对课程资源开发、教案设计、上课、作业教学、考试、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明确方向,在不断实践与反思中,明确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错误观点和言论的,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散布反动言论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完善监督奖惩机制,严格师德考核管理

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和监督制度,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探索创新师德考核的办法和方式,完善奖惩机制。要加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有失教师形象的言行,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要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各校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加强督导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研究、查处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爱护学生的情感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当前,要重点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禁止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有偿托管学生以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纠正教师教学马虎、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不与家长沟通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杜绝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侮辱甚至伤害学生的行为。

三、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为加强领导,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联合成立南安市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师德师风督查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各校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政、工、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把师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教师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主动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坚持正面宣传。各校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定期表彰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各校也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宣传表彰力度,挖掘和宣传长期在一线工作、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普通教师,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阵地,各校每学年(期)要结合师德考核对教师进行一次师德检查,重点检查教师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有无师德一票否决情形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列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建立和实施师德师风制度、开展师德教育培训、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和奖惩等方面情况,促进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检查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要建立师德问责制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发生师德师风问题的,或对重大师德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学校,将视后果轻重及造成的影响追究校长或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教师教学行为混乱、管理不力的学校,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力、教育教学秩序不能得到正常维护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追究学校、校长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及时报道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活动,做好各项师德建设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包括图片和影音资料)。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校师德建设与教师队伍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各校实施方案(含2013年秋季师德师风学习计划)务必于101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各阶段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反馈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教育局

           2013918      

 

 

 

 

 

 


 

  抄送: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分管领导。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9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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