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自查自纠自律.
附件1:南安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泉州市教育局泉教人〔2016〕196号
附件3: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师〔2016〕72号
附件4:教育部 教师[2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