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简介

图书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06 作者:llz 发布者:llz 阅读 : 4791

国光中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图书馆入馆须知

1. 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入馆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蓬头垢面,不准穿跨栏背心、吊带背心、拖鞋、钉鞋、超短裙及非制服短裤等。

2. 请保持馆内安静,不准在馆内嘻耍、打闹、吹口哨或制造其它噪音。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提前调到“振动”位置,接听手机时应走到楼道并不许高声说话,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学习。

3. 请保持馆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仍废弃物、吃零食。

4. 图书馆内各阅览室等严禁抢占座位。

5. 爱护本馆设施,严禁在墙上、门上、桌椅上、玻璃上等胡乱涂抹,严禁用脚蹬踏桌椅。

6. 非学习用品和贵重物品严禁带入馆内。

7. 书包等物品必须存放到存包处,以便妥善保管。

8. 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 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工作人员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埋头苦干,专心致志,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 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牢固树立“读者第一”的观念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服务中必须主动热情,必须使用文明语言,避免和杜绝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用语。根据馆藏和教学科研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要求。

4.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学校和本馆规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有病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脱岗,不串岗,不做私活,不扎堆聊天,不玩电子游戏,不上网聊天,不吃东西,不阅读工作规定以外的书刊。

5. 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齐。馆内不高声喧哗、谈笑。电话联络或与人谈话,声音应尽量放低。直接面对读者部门的人员应把手机设在“振动”的位置,接听电话应尽量避开读者,不能影响读者学习。

6. 模范执行本馆规定,以普通读者身份依照规定权限借阅馆藏书刊,并严格办理借阅手续。不越权借书,超额借书,过期交滞纳金,损坏和丢失图书照章赔偿,不为自己或亲友搞特殊化。

7. 与人为善,相互理解和尊重,不断提高道德修养,积极维护图书馆在读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8. 加强对办公桌面,办公室环境的清理,办公、业务用品和材料以及待处理的书刊不乱堆乱放。计算机等设备的外观要经常清洁,保持和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井然有序。积极参加学校和馆里组织的公益劳动。

9. 爱护馆内一切公物,提高安全意识。精心保管馆藏文献,经常检查修补。爱护各种设备,经常维修保养。树立档案意识,搞好馆内档案建设。

10. 培养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11. 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充分利用业务学习和业余时间,刻苦钻研业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各种不利团结的行为。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增强凝聚力,建立一个积极向上,高效精干的战斗集体。

 

 

阅览室阅览规则

1. 各阅览室对全校师生开放。

2. 读者所携带的书包和其他物品,一律放在存包处寄存。

3. 读者一次只能选一本书刊,同时将代书板放在该书刊所在处(如有其它要求,则按要求执行),并检查有无污损,发现问题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残损章后,方可到座位上阅览。

4. 各室书刊不得带出室外,如需复印资料须向工作人员示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立刻还回。

5. 维护室内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不得乱扔废纸,不得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安静。

 

电子阅览室规则

1. 电子阅览室是通过校园网面向全校师生提供网上信息资源检索、浏览和使用场所,培养读者收集、应用数字化资源能力的基地。

2. 读者在使用Internet检索、浏览资源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 读者不得利用Internet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Internet查阅、复制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有害信息。

4. 读者在使用Internet时,应遵守Internet网上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

5. 读者可使用软件盘和学习盘,杜绝读者私自携带游戏光盘玩游戏,不得使用有非法内容的软件,一经发现将严重处理。

6. 由于采用读者阅览证实名制管理,读者在上机前检查所有机器的完整(如键盘、鼠标的完整),发现问题及时向前台反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7. 读者进入室内必须按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爱护室内设备,对于恶意损坏及偷窃设备者,将处以一定违规费,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相应处室和保卫处。

8. 读者进入室内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带、吃零食,不准乱扔纸屑,不得随地吐痰,禁止室内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设置在“振动”的位置,且接听手机应到室外并注意控制说话的音量,不能影响其他读者。

9. 上机高峰期不得在室内逗留,自觉在门口排队上机,互相监督,协助前台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

10. 读者在上机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礼貌谦让,不动粗,服从前台老师的管理。

11. 不得带书包进入室内,不得私自挪动室内的桌椅。

12. 为了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进入室内应自备鞋套。

13.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读者在阅览中出现的检索、应用、存储等问题应及时向前台工作人员或辅导员咨询。

14. 本电子阅览室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办公室。

 

图书馆文献借阅制度

1. 读者必须办理借阅证才能利用图书馆资源,读者须凭借阅证进入图书馆。

2. 本馆除部分图书仅供阅览外,其他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在阅览室和书库自行选取图书,持有效借阅证,在图书馆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所有人员的外借数据均须录入流通系统。

3. 可外借图书:书库内的全部图书均可外借。

4. 外借册数:教师50册(本)、学生生5册。

5. 外借期限:教师180天,学生30天。

6. 续借:所有读者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教师180天;学生15天。

7. 读者应在寒、署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两周内归还。

8. 借出图书若有急需,本馆有权索回。

 

借阅证的使用规定

1. 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有效证件。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 读者借阅证由图书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放和管理。

3. 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

  (2)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如新旧证同时使用,从重处理。

4. 证件有效期及退证:

(1)所有学生借阅证有效期为其在学校取得有效学籍的时间。教职工为其在校注册时间。

(2)公共读者借阅证的有效期与交纳使用费的期限一致。到期后若要继续使用,需持本人证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延期手续。

(3)休学的学生,必须将本人所借书刊全部归还,并交清欠款,方能办理离校手续。复学后凭复学通知单重新办理借阅证。

(4)借阅证持有人离校(毕业、转学、出国、退学等),需将欠款、欠书还清,方可退证。

 

读者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

1. 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赔偿原书。超过应还日期,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款:

(1)丢失图书赔偿标准:

①赔偿原书:无论中外文图书,全部按每本书5元加工费赔偿:

②赔款:按原价的2倍赔偿;

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滞纳金。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即在赔偿原书的同时,追缴逾期滞纳金。

2. 读者撕毁书刊,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违约赔偿金,并上报政教处。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3. 偷窃书刊者,一经发现即处以书价3倍违约赔偿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停止借书权一个月至一学期,并收回借阅证;责令本人写检查,存档备考;在图书馆张榜公布进行批评,并上报政教处。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携出阅览室者,均按偷书论处。

4. 遇有特殊情况,由图书馆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报学校处理。

文明读者公约

1.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入馆人员必须着装文雅,举止文明,自觉保持馆内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

2.不准在馆内嘻耍、打闹、吹口哨或制造其它噪音。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提前调到“振动”位置,接听手机时应走到楼道并不许高声说话,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学习。

3.爱护本馆设施,严禁在墙上、门上、桌椅上、玻璃上等胡乱涂抹,严禁用脚蹬踏桌椅。

5.书包等物品必须存放到存包处,以便妥善保管。

6.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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