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共建协议书

发布时间:2008-06-30 作者:政教处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15481

共建协议书

 

协议单位:

 
南安国光中学(甲方)

南安交警梅山中队(乙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校地合作,全面开展各项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推进“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国光”、“和谐国光”。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南安国光中学副校长黄国宝、南安交警梅山中队     

张志远为组长;黄镜侃、王五七、戴文生、黄顺进、陈振煌为成员的共建领导组,负责开展各项共建工作。

三、协议内容:

经南安国光中学领导和梅山交警中队领导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学校”创建工作中,摆上学校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爱护交通设施。

2、甲方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各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配合乙方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乙方定期到甲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培训交通安全宣传辅导员和交通安全督导队,组织举办交通安全事故教育图片展,协助甲方做好各类考试的考点工作。

4、乙方参与、指导甲方完善各项交通安全设施,协助甲方制作交通安全减速牌、交通标志线、交通安全警示牌。

5、乙方协调南安交警大队为甲方教师办理车辆、车管手续,方便甲方教师。

6、双方利用重要法定节日、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纪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7、本协议自即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南安国光中学   

代表:         

订协议单位:             

南安交警梅山中队

代表:         

20086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