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国光中学护校队工作职责(修订稿)

发布时间:2006-08-13 作者:政教处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12287

国光中学护校队工作职责

(修订稿)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加强校园巡逻,重点巡查教学区安全,对校园内发现的不利于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老师或报送政教处理。

  三、做好校园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了解安全动态,并及时向政教处报告,重大、突发情况要随发随报。

  四、协助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工作。在政教处指导下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向同学宣传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根据形势与季节的变化及时发布安全信息,提醒同学做好安全防范。

  五、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遇哄闹、打架、故意损坏公物等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向政教处报告。

  六、教学期间按时做好教学楼关闭、开放工作。

七、协助做好寒暑假、节假日的护校工作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光中学护校队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稿)

 

    一、学生护校队是学生自治、自管的群体性组织,属勤工助学岗位,在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提高法制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校园巡查,收集各种安全信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师生创造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及时处理一般问题,遇有重大、突发或带有敏感性的问题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校或政教处报告。

  五、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同时注意依法保护自己。

  六、坚持文明执勤、依法按章执勤,遵守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规定。

  七、在提高自身学业的基础上加强自我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不得使用违禁物品。

  八、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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