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普通高考国光考点预防和处置突发、偶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偶发事件,确保2006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布署,结合本考点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处置原则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布署、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防止出现反复。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由黄飞跃校长为组长,巡视组长、监察人员、派出所领导、分管教育工作的副镇长、市高招办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考务组长为成员的国光考点偶发事件处理专门小组,在南安考区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各项预防和处置工作。
专门小组将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制订考点切实可行的突发、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防控到位,处理及时,措施得当。
三、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1、召开考生校负责人高考专题会议,强调做好考生和带考老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各考生校要制订本校 (尤其是安全、食品卫生、重大天气变化等) 切实可行的《应急工作预案》,严防安全事件的发生,降低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2、加大预防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预防和处置安全、食品卫生、用电保供、听力操作、试卷保管和运输等的宣传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和恐惧心理,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切实增加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工作,一方面要合理营养,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调整并保持正常的精神状态,静心做好复习迎考,以便以最佳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在良好的氛围下参加高考。
3、严格门岗管理和考点巡查制度。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各司其责,密切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等配合,做好考点及考点校的校园和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为广大考生提供安全、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
4、对考生住宿、食堂等相关场所(包括考点周边供考生居住、进餐的宾馆、饮食店等)进行彻底的卫生检查、消毒和监督,对芙蓉宾馆等宾馆、饭店的服务人员等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督查,保证在考区就餐考生的饮食安全、卫生。
5、做好运送考生的车辆的消毒、检修以及司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安全驾驶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与药品,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保持与光前医院的联络畅通。
7、加强听力系统操作工作人员和试卷运输、保管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备足够的人手、警力和备用车辆,加强司钟人员的培训和督促,配备专门人员配合提醒和督促,确保万无一失。
7、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与所有考生签定《承诺书》,规范考风考纪和考试行为。
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偶发事件
1、安全事件。一旦发生考试用车损坏事故,应立即调集备用车辆及时运送,确保不耽误时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治,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一旦发生外来人员干扰、影响考试进行,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劝阻,劝阻不听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确保考试正常进行。一旦发生考生间斗殴等事件,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处理,维护考生权利,确保考生安全。
2、食品卫生事件。一旦发生工作人员或考生出现食物中毒的事件,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治疗,情况严重者,送相关医院进行救治;同时,上报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处理,查清原因,停止该饮食点的营业,进行彻底整改;对违纪违法者进行依法查处。
3、用电提供。一旦发生正常供电中断事件,考点发电厂要立即发电供应,确保考试正常进行。一旦发生电路短路、损坏、火灾等事件,要立即扑灭,迅速查清,及时处理或请有关电力部门快速支援。
4、听力系统操作。(1) 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2) 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 (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级考试机构批准延考试结束时间。(3) 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设备。其他参照本条(1)(2)款处理。(4)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本条(2)(3)款处理。
5、试卷运输和保管。一旦发生试卷运输车辆或人员身体健康等事件。应立即调用备用车辆和人员,确保试卷及时运输到位。一旦发生试卷保管疏漏导致试卷丢失、泄漏等事件,应立即报告考区及至省级考试机构请示处理;同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