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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安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7-26 作者:办公室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94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各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和泉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南安市2008年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8年我市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目标,以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把校务公开工作列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各校要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和《泉州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评制度,明确操作规程,规范学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信息公开的行为,确保校务公开渠道畅通、有规可依,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学校加强民主建设、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创新载体,开展点评。首先,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点评制度。通过各校每年逐级汇报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不足,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政策界限,提出整改意见,以点带面,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下半年,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召开点评会,对各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其次,要重视和抓好公开载体建设。各校要立即设置好对内对外公开栏。对外公开栏的公开对象主要是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要设置在校园内显目位置,建筑材料、形式由各学校按照美观、固定、有一定永久性的要求自行设计和建造。公开栏可以在原有公开栏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装修,但是如果严重污损、破旧的必须新建或择址重建,公开内容主要为《南安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内的“五、六、九”三方面内容。对内公开栏的公开对象主要是教职工,要设置在方便教职工监督的地方,建筑材料、形式由各学校自行设计和建造,公开内容主要为《南安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内的“一、二、三、四、七、八、十”七方面内容。各校要在820以前将内外公开栏设置完毕,并按要求将需公开内容全部上墙公开。市教育局将在821以后组织检查,对公开栏设置不规范、公开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有条件的学校要在设置公开栏基础上,利用网络等手段开设网上公开等形式,不断创新校务公开工作。

(四)编制目录,健全体系。为了规范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和《泉州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校务公开办制定了《南安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附后)。各校要按照要求,完善校务公开目录的编制,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责任部门和公开时限。公开目录须经校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形成文件下发执行。要以编制本校校务公开目录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体系,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工作责任制度化、细则化。各校的校务公开目录应于7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纪检组。

(五)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各学校要着力推进“阳光工程”,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把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科研立项、职称评审、人事聘用、干部任用、资金使用等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加强规范运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方式上,要在运用已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方式,充分运用电子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便捷、高效、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公开平台,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六)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市教育局将在认真总结首批省、市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评估,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校务公开现场会等方式,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把“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形成“典型引入、规范运作、整体推进”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对策和办法,加强分类指导。

(七)强化督查,实行通报。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在年底前组织进行抽样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届时,省、泉州市校务公开办也将结合收费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组织抽样检查,重点对校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并做好迎检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各学校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通过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面临的形势,研究教育的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自觉地抓好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好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没有做实做深、浮于表面的问题,切实消除厌烦情绪,树立长抓不懈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把校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目标管理,严格责任约束。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各校务公开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制度建设,促进规范运作。各学校要按照管用、实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加以修改、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考核、考查、评议和工作责任制及追究制度。同时,要不断巩固成果、创新工作方法,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和保障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将认真履行职责,从“抓本级”入手,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学校。重点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公开结果群众是否满意,按照准确、及时、有力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将配合市推行办事公开办和有关部门结合收费检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敷衍应付或不公开、假公开,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予以公开曝光。

 

 

 

 

 

 

 

 

 

 

 

 

 

主题词:教育  校务公开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分管领导,存档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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