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促进教师教学技能提升的管理方案(讨论稿)

发布时间:2007-01-15 作者:教科室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7641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而教学工作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堂教学质量,取决于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是否具备娴熟的教学技能。为了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和新课程的执行力,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学校出台《促进教师教学技能提升的管理方案》,旨在通过“学校搭台,教师唱戏,展示自我,秀出风采”方法,为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提供展示的平台。

二、工作目标:

教学技能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学校要积极创设平台,让教师达到以下要求:

1、教师通过各级的培训、学习和参与竞赛活动,初步具备较娴熟的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方面:“三字(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书写规范、工整;通过普通话测试,取得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取得教师NIT中级证书;能结合教学需要自主制作教具和教学挂图;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需要画规范的教学示意图;熟悉说课程序,独立撰写说课稿或教学设计稿等。教学能力与技巧方面:教师在缺少教学参考资料的情况下,能独立设计教学;在教学中能根据学情灵活处理教学设计;能有效驾驭课堂和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能按课标及考试的要求独立命制单元试卷;初步掌握对学生学习结果的分析、评价能力;每学年结束后对自己教学工作能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等。

2、在组织教师参与各级教学技能竞赛中,确保我校教师在南安市级的教学技能竞赛中均有一等奖获得者,并能有一批教师代表南安市参加省、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争取在省、市教学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工作措施: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在每学年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的部署及我校青年教师的需求,在不同年段、不同学科安排几项教学技能的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相应项目的比赛。如:书写粉笔字、制作教具和教学挂图、画教学示意图、制作课件、说课等项目的单项比赛或五项(或三项)技能、优质课等综合比赛等,也可组织“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活动,综合考察青年教师的专业素养及教学技能。学校根据每项培训、竞赛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来确定参赛的对象,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要求全部参加。各项培训和竞赛活动由教务、教研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积极创设条件让年青教师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种教学技能竞赛的观摩活动,通过观摩活动掌握各种教学技能竞赛的环节和技巧,了解竞赛的评价标准等,为今后参赛奠定基础。

3、积极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开展的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参与活动,在校级培训及竞赛的基础上,通过教学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组成的评审组的选拔、把关,推荐素质优良的教师参与县、市、省、全国的各级技能竞赛活动,争取在各级教学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为教师参与各级教学技能竞赛提供必要的经费及物质保障,如教学录像、必要的设备、材料等。

5、每学年组织12次全校性教学技能竞赛的观摩活动,请在省、市、县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作现场示范或经验交流。

6、在学校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表现有待改进的教师,学校将继续组织培训,促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要求。

四、奖励办法:(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以最高奖计算)

1、获中央教科所或全国教育学会所属学科教学研究会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优胜者,一等奖奖励12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

2、获福建省教育厅、普教室、教科所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优胜者,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

3、获泉州市教育局、教科所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优胜者,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

4、获南安市教育局、进修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优胜者,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5、校级(含教研片)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一等奖奖励100元,二、三等奖给予适当物质或精神奖励。

6、获各级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或“中年教师优质课”的视为同一等级的一等奖获得者。

7、教学技能竞赛成绩特别优秀(如一等奖第一名等),在省、市教研部门影响好的,由学校视情况给予适当嘉奖。

8、对于积极组织、推荐教师参与各级教学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研组,由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实施,解释权属校务会。

 

                                        南安国光中学

2007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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