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国光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6-08-25 作者:教科室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6045

为建立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参照《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办法》及《南安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条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在本校试行。

 

第一章  学校

 

第一条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校历表。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合理、科学的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总表;不任意增删各科教学课时数;不随意停课。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提高高中提高率、优秀率,高考本科上线率。学校领导了解、关心后进生以及转化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  教研组要有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法;每学期举行一次全校说课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备课组要有教学进度要求,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并做好记录。学校定期检查公布各科活动情况。

第四条  校长要深入课堂第一线;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校长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校务会专门研究、决策学校教学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二次有关教学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教师、学生座谈会,并深入课堂听课,要重视加强家校联系,征求他们对教学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问题。分管教学校长、教务处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兼课可酌减),要有听课笔记,听课后注意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第五条  学校领导督促教务处,每学期普遍检查一次教师的教案及所批改的学生作业;定期举行教师优秀教案、学生优秀作业展览。同时认真组织好各科考试的工作,并及时组织年段、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析,抓好教学反馈。

第六条  各学科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级公开课,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校内教学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龙头”校作用。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结对校教研活动;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

第七条  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制订规划、落实措施,签定帮带合同,使每位青年教师都有中老年骨干教师传、帮、带。在广泛“创优”的基础上,每学年举行一次校级“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第八条  课外活动列入学校、教研组、年段工作计划,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持人),并做好活动记录,每学期检查并公布活动民情况一次。

第九条  学校的图书馆、电脑室按规定时间开放。实验室、电教室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开学前,要购置好教学所需要的各类物品。

第十条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每位教师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有关材料存入业务档案,每位学生学籍管理的卡片、登记表、审批手续等必须齐全。

 

第二章  教师

 

第十一条  期初要对照大纲通读全册教材,了解全册教材内容和各章节在全册教材中的地位,明确重点章节或课文,并结合学生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要确定出每课时的教学目的要求,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设计好教学程序,选择好恰当的教学方法,计划好作业与练习。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等)。

第十二条  组织教学应贯穿每节课的始终,以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气氛。课堂上要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注意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教学中,传授知识,指导学习方法,培养技能,发展能力,教师语言要规范,板书要工整。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拖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课后要积累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教师每周至少要听课一节,并写好听课记录。

第十四条  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分量和难度要适当,作业数量要有弹性,分必做与选做。要严格要求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规范。老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载,并做讲评。数、理、化、英语和作文,原则上都要批改,但每次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小作文可以批阅,其他科目一般不布置课外作业,如有布置,都必须批改。

第十五条  教师要主动、及时对学生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帮助,使其树立信心,改进学习方法;对少数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提出新要求,着重培养自学能力。提倡教师下班个别辅导,严格禁止占用自修或课余时间集体讲课。

第十六条  要钻研教学业务,经常学习教参资料、专业杂志,了解教研、教改动态。每学期要确定教学研究课,进行公开教学,互教互评;期末要对教研、教改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一篇教学心得或论文,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教改活动和经验交流。

第十七条  要通过教学记录、作业批改、下班辅导,师生座谈等途径,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尽力减少频繁的考试;出好期中、期末考题,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实行流水作业;评分要客观、公正,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改进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  认真组织,积极开展课外兴趣活动,订出学期、学年活动计划。鼓励和指导学生参加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各种竞赛,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特长。

第十九条  不私自调课,有事先请假,并办好请假手续。

 

第三章  学生

 

第二十条  努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课前应认真预习,了解教学内容。注意重点和难点,课前预备铃响后应立即进教室,安静入座,并准备好学习用具。

第二十一条  上课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课堂上坐姿端正,专心听课,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不得看与该课无关的书,做与该课无关的事;自习课应遵守纪律,不影响他人。

第二十二条  应在认真复习课本,笔记的基础上,独立思考,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作业。教师批改或讲评后要及时订正错误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三条  应根据各学科特点,在每单元教学结束时,系统整理学过知识,做到单元过关。考试前应认真进行复习,答卷时应做到字迹清楚;应遵守考场规划,严禁作弊。

第二十四条  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开拓视野,不断扩大知识面,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努力培养学习兴趣。

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认真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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