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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南安市、泉州市2009年普通中学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组:
接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普通中学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南教中[2009]3号),将举行2009年南安、泉州两级“教坛新秀”评选活动。为了进一步帮助我校青年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同时提供一个平台促使本组教师在研讨、“磨课”中彼此提高。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教师参加该活动,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学科应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要放在青年教师成长的高度来认识,把它作为提高本组教学研究水平的一个契机,全面发动本组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
二、参评教师应广泛收集材料,全面分析教材、学情,精心选择教法,并虚心、主动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对上课内容进行反复调整、试讲,力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三、各教研组应强调本组教师发挥互帮互助精神,集本组的集体智慧给予参加评选教师以全力的支持。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要亲自组织、指导,各备课组在每周的备课活动中应排出一定的时间,对本组参评的“优质课”、课堂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进行反复讨论修改。
四、本次活动,每个教研组都应该组织报送、参评,具体名额安排如下(不设上限):
学 科 |
政 治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历 史 |
地 理 |
艺 术 |
通 用 |
信 息 |
体 育 |
报送 数量 |
1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五、各教研组应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最终人选,并于
六、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由教科室黄荣水副主任负责组织与统筹,各教研组应及时汇报活动过程的情况。
附件:泉教中[2009]2号(点击下载)
教科室
20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