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事务

拟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3 作者:办公室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268

拟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可于62427日到学校教务处领取《200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并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政审。请详细阅读附件(《福建省200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并按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国光中学毕业班领导组

2009623

 

附件:福建省200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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