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南安市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和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活动方案(南教综[2010]21号)
发布时间:2010-04-26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167
| |||
南教综【2010】21号 | |||
|
★ |
| |
南安市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和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活动方案 | |||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农村校长教育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09〕20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09〕399号)精神,深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学校中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和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目标,强化教师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二、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
包括备课(教学设计)、上课、听课、评课;硬笔书写(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课件制作、口语表达、实验操作、学科技能、教育写作(经验、总结、论文、反思和说课稿的撰写)等。
(二)形式
岗位大练兵采取以校为单位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人人参与,同伴互教,集体培训,个人自练的形式进行,以开展“人人上达标课”活动为载体,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
三、组织实施
1、从2010年5月起至2010年12月,各单位开展大练兵活动;2011年上半年全市组织考核,开展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各学校要在“教师队伍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大练兵形式、丰富大练兵内容,确保大练兵活动全面开展、扎实有效。
3、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教研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参与组织和指导,提供专业支持。各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员提高。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大练兵活动,立足教学岗位,增素质、强技能、树形象。
4、教师岗位大练兵重在练兵。各学校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师的基本功训练上,要切合教师和教育教学实际,要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地开展训练,并在教师扎实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各项评比、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要整理好各项活动备查材料,及时宣传报道岗位练兵信息,总结推广岗位练兵的经验及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项评比竞赛也将设置若干奖项。
2、各单位要为大练兵活动提供必要物资条件和经费保障。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