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保卫科长职责
发布时间:2004-04-27
作者:佚名
发布者:李宝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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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卫 科 长 职 责 |
一、在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下,在南安市公安局和市教委执法检查科 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地执行公安机关依法规 定的任务,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崐 毒、预防事故发生和法规法纪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安排好寒暑假、节假日、门卫等的护校巡逻工作。 三、根据《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学校各级治保组织机构,协助制订有关治 安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各种保卫工作的档 案资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四、协助政教处做好违纪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青少年违纪犯 罪预防工作。 五、对违纪违法事件,要与政教处密切配合,及时受理,认真处理。 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要害部门的检查,发现隐患, 应督促、消除,并向校长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学校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学校发生的 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向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公 安机关汇报,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八、积极做好寄宿生的生活管理指导工作。 九、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应忠于职守,履 行职责,不徇私情,依法办事。 十、做好保卫科的财产管理和档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