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动态
国光中学2011届毕业生领取档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2
作者:办公室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545
根据省招委会《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从8月10日开始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领取经密封并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档案材料,到该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我校考生领取档案的时间从8月10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到政教处(光前堂二楼)领取,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考生需注明班级及录取批次)留政教存档。希望广大考生互相转告。
南安国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