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电教室工作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04-04-27 作者:佚名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6577

电 教 室 工 作 人 员 职 责
 
    
    1、按各自分工,负责管理,保养、维护各种电教设备,使之处 于完好状态;记好物品帐目,做好各种软件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
    3、严格执行教学设备、仪器的保管、使用规定及专用教室的使 用制度,不得随意拆装(分解)或改变各种设备的原有配置,必要时 须主管领导批准。
    4、需要在各类微机(服务器)上安装软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并严格检查是否带有计算机病毒,不得带进内容不健康的录像带、光 盘放映。
    5、为保证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任何人无权将各种设备(包括 软件)出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带走自用。必要出借其他单位 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6、设备出了故障须及时检修,无把握修好的情况下应及时上报 领导找人修理。
    7、努力钻研,学习业务,积极开展微机应用推广,推动学科教 学和信息技术教育深入开展。
    8、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禁止在微机室内吸烟,随地灶痰,乱 扔纸张果皮等杂物和高声喧哗。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 工作。
    9、负责电教室及周边楼道的卫生打扫和管理工作。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