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福建省优秀教师评选文件
文件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教人〔2014〕48号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务员局
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
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泉人核〔2014〕 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泉州市下达给我市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18名(其中农村教师1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不超过15%),另外下达我市推荐备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各学校(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上报参评。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学校(单位)应严格按照泉人核〔2014〕6号、闽人社文〔2014〕113号文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办法和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人选应在学校(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由2014年南安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学校(单位)推荐报送的人选,经我市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泉州市。
(三)本次活动意义重大,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严格执行文件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推荐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材料要求
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任务重,时间紧,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泉人核〔2014〕6号、闽人社文〔2014〕113号文件要求,于2014年6月23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及有关验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1、《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存为Word文档,A4纸打印,一式5份,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2000字,内容准确、生动、翔实)、《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统一用EXCEL制表,用A3规格纸张打印一式15份,简要事迹300字以内),报送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pq819@126.com。
2、评选、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说明(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一式2份。
3、计生、综治、纪检证明
“计生证明”统一填写《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一式4份,经乡镇(街道)计生办、市计生局审核并签署意见(送市计生局审核时务必提交户口薄、准生证、双查证,如受过计生处分的人员还需提供有关处分文件、票据等材料)。
“综治证明”统一填写《综治审核表》一式2份,经乡镇(街道)综治委或市直综治成员单位、市综治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纪检证明”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
办理“计生”、“综治”证明时,务必携带《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到市级相关单位盖章;《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综治审核表》表格统一到“南安教育信息网” →“政务窗口”→“人事科”→“奖惩工作” →“评优有关表格”中点击下载。
4、不搞有偿补课教育,不向学生乱收费、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证明(学校出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一份。
5、城镇中小学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证明(学校出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一份。
6、体现申报对象先进事迹的文件、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包括申报对象近5年来年度考核表、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教育教学论文交流发表、指导学生获奖情况、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受各级综合表彰证书或文件以及体现个人业务素质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省、泉州市相关评选文件从附件中点击下载。材料报送时务必按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要注明单位、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材料目录,以便审核。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3、2014年南安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务员局
附件3
2014年南安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吴亚明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李茂全 市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田空军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光明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梁赐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仁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建筑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文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清朝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傅建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谢小波 市公务员局考核任免奖惩科负责人
傅宗杰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凯聪 市教育局计财科长
吴天佑 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李金环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戴德意 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陈金榜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魏健晓 市教育局执检科科长
黄金胜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何朴强 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朴强同志兼任,成员由人事科干部叶幼明、许夏婷组成。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公务员局,南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南安分会,市分管领导。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