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学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2 作者:办公室 发布者:办公室 阅读 : 2586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学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中〔20146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学

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关于“每学年组织一次校内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的工作要求,2013年度大多数中学均能举行教学经验交流研讨会,为做好这些经验的征集、推广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市中学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请各校按照有关程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一、参评对象

在学校年度或学年度教学经验交流研讨会作过交流介绍的教育教学经验,均可参加本次评比,以学校为单位择优推荐参评。

二、参评要求

(一)文章应以总结介绍自己工作经验为主,围绕主题,开门见山,不必有过多的理论阐述。

(二)文章的观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方向,坚决反对加班加点、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和压力等伪经验。

(三)文章介绍的教育教学经验切入点要小,不得面面俱到,应具有较强的实践基础,有一定的新意和应用推广价值。

(四)表述明确,表达流畅,字数不超出2000字。字数超过3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参评。

(五)参评论文必须用A4纸电脑打印,一式三份,除在封面准确填写文章题目、学校及教师姓名外,其它页面均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仿宋体,每页字数约30×35(每页30行,每行35字)。

(六)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参评论文作者必须以校为单位,在《南安市2014年中学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参评承诺书》(一式一份,见附件)签名,否则不予评奖。凡是连续200字与他人雷同、累计30%与他人雷同或核心部分与他人雷同视为抄袭。一旦发现抄袭,将予公开批评。

(七)根据近年各级论文评选情况,教学评价、教学管理与教研创新、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学科类别参评论文较少,请各校鼓励教师撰写这些学科类别的论文参评。

三、评比组织

市教育局中教科将组织评委会负责论文评审,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鼓励奖若干名。

四、其他事项

(一)2013年度未召开“全校教学经验交流研讨会”的学校,应于本学年度结束前按《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要求组织召开。

(二)各校应按以下顺序逐项填报:论文汇总表——论文评比承诺书——参评论文。

(三)2014630日之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送交中教科,同时以校为单位将电子文稿上传邮箱:wty7823@126.com

 

附件:南安市2014年中学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参评承诺书

 

 

                                南安市教育局

2014415

附件

 

南安市2014年中学

优秀教学经验论文评比参评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所写教学经验论文为本人根据工作经历所创,没有抄袭他人。同意主办单位将我的作品上网搜索印证,一旦发现是抄袭之作,本人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

 

学校(盖章):

 

 

 

 

 

 

 

 

 

 

 

 

 

 

 

 

 

 

 

 

 

 

 

抄送: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416印发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