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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国光中学的学生宿舍公毅2号楼木门窗改造工程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4-06-24 作者:办公室 发布者:办公室 阅读 : 2995

招 标 公 告

 

  南安国光中学 学生宿舍公毅2号楼木门窗改造工程已由南安市教育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规模:投资额约  15万元  

1.2  工程建设地点:  国光中学校园内 

1.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关于国光中学学生宿舍公毅2号楼木门窗改造工程招标方案的说明》

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  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铁件、铝合金制作安装专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人的确定

本招标项目以工程预算书或批复的工程最高控制价为依据,确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控制价范围内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人民币 伍仟元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派人于  2014 6 24 日至 2014 6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分至110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到   国光中学总务处    报名,获取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7.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密封

7.1  投标综合说明书

7.2  投标保证金函

7.3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7.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8.交、开标时间

8.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4 7 1   10  30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国光中学行政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2开标时间: 2014  7 1   10    30  分(北京时间),交、开标地点:  国光中学行政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光中学 (盖章)

     址:南安市          

联系人: 戴伟东、潘泉清、戴天生,电话: 15059886378139069900431360078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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