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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新一轮岗位设置的有关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作者:佚名
发布者:办公室
阅读 : 3553
关于新一轮岗位设置的有关补充通知(教育局人事科12月16日重要通知)
“新一轮岗位设置的有关补充通知”解读如下:
1. 6级竞聘进5级、9级竞聘进8级的:任职需满2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止,满年满月)。
2.7级竞聘进5级、10级竞聘进8级的:任职需满4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止,满年满月)。
3. 11、12级的参看以下附件1(南教人【2014】41号文)第4项:“细分等级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止,晋升每个等级的聘任时间在下一个等级任职必须满2年或4年(应满年满月)”。
4. 竞聘人员的材料: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从任现细分等级时间算起。
5. 中一(未评中高的)竞聘中高的:按附件2南教人【2014】2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竞聘。
6. 中二(未评中一的)竞聘中一的:同上一条。
注:以上解读仅仅供参考,具体请细读原文件。
附1:做好教师职务聘后管理及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14】41号文)
附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南教人【2014】20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