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活动
国光中学关于泉州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考核的工作安排
国光中学关于泉州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考核的
工作安排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通知》(泉教人【2015】13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王炳辉
副组长:黄国宝、黄新生
成员:李志强、黄荣水、黄天明、王水源、黄明通、肖金宇、
潘泉清、陈振煌、高灿玉
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材料管理:
主任:陈振煌(兼)、黄荣水(兼)
成员:黄火文、陈建福、陈铂森、黄春玲
领导组分工情况:
1、教学、教研部门成员负责考核材料认定
2、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事务及材料整档上报
3、工会负责师德测评公示
4、领导组进行最终等次评定
二、日程安排
10月13日,做好日程安排、传达文件精神
10月14日至10月19日,个人按文件要求做好自我评价
10月20日(周二),个人上缴《考核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稿)及相关佐证材料
10月21日-10月22日,师德及师能测评、材料整档
10月23日,材料上报
三、材料要求
1、《中小学教师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考核表》(存为Word格式,A4纸双面打印,报送时发送电子文档至ggzx86585115@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类别)一式2份;
2、体现考核对象近二年教育教学成绩的文件、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2013—2014、2014—2015学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开设公开课和专题讲座、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交流发表、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受各级综合表彰证书或文件以及体现个人业务素质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3、考核对象不搞有偿补课教育,不向学生乱收费、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证明1份(本项材料由学校统一办理);
4、考核对象参加师德和教育教学情况满意度测评汇总表1份(本项材料由学校统一办理);
以上材料务必按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要注明单位、考核对象姓名、联系电话、材料目录,属复印件的统一用A4纸复印,报送时同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以便审核。
附件:
1、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泉州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2、关于泉州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通知
3、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考核表
南安国光中学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