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事务
关于南安一中、国光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0
作者:南安国光中学
发布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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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考试中心重要通知
关于南安一中、国光中学2016年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
根据南招考委〔2016〕3号《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南安一中、国光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5月21-22日组织实施了自主招生水平测试,23-30日对45名拟录取考生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现就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过自主招生水平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其成绩以优秀等级计入所在中学中考成绩,同时纳入中学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
二、通过自主招生水平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任何学校的招生考试,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参加自主招生水平测试的学生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南安一中、国光中学近日应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为被录取考生今后的学习提前做好准备。
附:《2016年南安一中、国光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