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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作者:佚名
发布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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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通 知
通 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员从事的工作必须要与申报专业相符或相近。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学校必须有剩余岗位,经研究,在同意使用且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下,启动量化程序参与竞聘(评)。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免于岗位职数的限制。
2、符合申报的人员申报材料要齐全,学校要认真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报我办审核后送审。
3、审核时需提交《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表》。
南安市普教系统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