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

党建专项工作整改落实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15 作者:黄国宝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536

党建专项工作整改落实方案

                                         中共南安国光中学总支部

                  2017917日)

根据《中共南安市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做好党建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南教党委201715)文件要求,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学校党支部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3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当前,学校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完善,一些党员“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形象,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主要任务就是切实找准和解决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党员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二、找准查实突出问题

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学习南安市委教育工委《转发关于印发南安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教〔2017158号)、南安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市委教育工委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南委教〔2011 194号)、教育系统党委《转发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620日)、教育系统党委《转发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教党委〔2017 10 号)等等文件要求,对照党员和群众期盼,结合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和开展民主评议等措施,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党支部存在的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政治定位不清晰,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重教育质量提高轻思想政治建设;是否存在对组织安排的政治任务不积极不主动,甚至对集中性学习教育敷衍应付;是否存在对意识形态的掌控能力不强,对一些大是大非问题若明若暗、态度暧昧等问题。

2.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是否存在党员流出或流入6个月以上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长期未收到回执;是否存在流动党员没有按规定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是否存在党员档案缺失、资料不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员不按规定标准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特别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是否存在党支部不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或简单扣缴党员党费,不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等问题。

4.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正常,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少甚至长期不开展活动;是否存在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没有实际效果,搞形式、走过场;是否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正常,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随意化、庸俗化;是否存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敢动真碰硬,搞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发展党员不规范。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坚持政治标准,不按要求进行政治审查;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随意简化程序或程序空转;是否存在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公示,不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发展人情党员、关系党员,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等问题。

6.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落实,党员志愿服务、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等服务群众活动不能有效开展;是否存在“精准扶贫”活动虚以应付,不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和措施,结对帮扶对象未如期脱贫;是否存在支部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流于形式等问题。

7.党务事务不公开、不透明。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是否存在发展党员、推优评先、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结果没有按要求公开;是否存在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实;是否存在学生资助项目及资金分配搞暗箱操作、侵吞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8.党员权利保障不落实。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漠视党员实际困难,党内关怀帮扶不到位;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内容空泛、形式老套,缺乏吸引力和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党支部的重大决策不让党员知情、不请党员参与、不接受党员监督;是否存在党内换届选举时不讲民主、不讲程序,不尊重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存在对党员的意见、举报、申诉和控告置之不理,甚至打击报复等问题。

(二)党员存在的问题

1.理想信念模糊动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口无遮拦、妄议中央;是否存在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和言论;是否存在对消极落后甚至错误思想不抵制、不斗争甚至传谣信谣;是否存在思想蜕变、精神空虚,热衷于求神拜佛、算命风水,组织、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2.党的意识淡化。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是否存在不交纳党费或者不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或不接受或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不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或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问题。

3.宗旨观念淡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退缩逃避;是否存在对群众感情淡漠,对群众诉求充耳不闻、麻木不仁,服务群众不主动、不热情、不及时甚至故意刁难群众;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假公济私,索要礼品、侵害学生家长利益等问题。

4.精神不振。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消极懈怠,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是否存在面对矛盾问题敷衍塞责、逃避责任、不敢担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失信于民;是否存在等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不履行岗位职责、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存在能力平庸、本领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期间从事网购、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5.道德行为不端。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讲诚信;是否存在生活作风不检点,情趣低俗,贪图享乐,奢侈浪费;是否存在廉洁自律不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土特产,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全面组织自查自纠。9月,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要结合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讨论,对照教育系统党委文件精神要求,查找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细照、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分别列出党支部问题清单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党员通过对个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材料,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9月至10月,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要继续加大集中排查力度,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督促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党务事务不公开、不透明的,要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群众主体作用;对保障党员权利不落实的,要强化党员权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党员权益。对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帮扶教育、规范管理和惩戒处置并重,通过培训教育、结对帮扶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像党员的问题;通过落实组织关系,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日常管理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在组织的问题;通过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守规矩的问题;通过搭建平台、优化服务等,为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帮助党员解决不起作用的问题。

(三)抓好整改总结。11月至12月,把党支部和党员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的情况,纳入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评议,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按照“一会四评”的要求对党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或群众不满意率超过50%的党员,必须重新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逐项梳理、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已经整改到位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找实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排查整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是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每名党员延伸的重要抓手。总支部要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抓细抓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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