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

中共南安国光中学总支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7-05-27 作者:黄国宝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104

中共南安国光中学总支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南安市教育局党组文件《中共南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南教党组〔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南安国光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南安国光中学领导班子责任(11项)

南安国光中学领导班子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令行禁止。

2、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研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听取学校党小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校领导班子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以及从政道德、“三严三实”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学校公示栏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在“南安国光中学微信群”平台开设“廉政讲坛”专题,通过南安国光中学微信群”内部平台发送“廉政警语”,在全校开展家规家训学习活动,弘扬真善美,培育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

4、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党内谈话、党员考核考察、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

5、选好用好管好学校中层干部。加强对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完善和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

7、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紧盯基建修缮、设备采购、三公支付、招生学籍、职称评优、教辅材料、食堂小卖部、变相小金库、津贴发放、选班调位等敏感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认真学习《南安市教育系统权力运行负面清单防控手册》、《南安市教育局权力运行负面清单防控手册》和《南安市学校权力运行负面清单防控手册》系列丛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8、维护学校师生利益。完善维护学校师生权益机制,畅通学校师生诉求渠道,定期研究分析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监督工作,解决教职工、学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领导和支持市教育局纪检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市教育局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市教育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

10、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对上级巡察组及审计报告反映问题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学校基层延伸。及时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健全规范学校内审管理制度。

11、主动接受监督并报告工作。每年1225日前,将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纪检组。专题报告内容包括滚动履行主体责任、纪律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完成责任制分解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等方面情况,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二)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责任(4项)

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四个亲自”。主持召开学校党总支会议和学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每年带头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加强督促指导;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干涉和影响具体案件查处。

2.严抓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南安市教育局纪检组报告。

3.严管队伍。加强对学校校务会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校务会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发现重大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汇报市教育局纪检组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4.主动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定期向南安市教育局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情况。

(三)学校党总支及学校班子其他成员责任(4项)

学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学校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落实学校党总支主体责任。协助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落实学校党总支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2.组织落实分管任务。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及时向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主体责任、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学校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报告。

4.主动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学校纪律检查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学校纪律检查小组责任(8项)

学校纪律检查小组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市教育局纪检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向教育局纪检组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

2.强化监督问责。监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教育局纪检组报告。监督检查学校校务会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3.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落实。协助学校党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健全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协助学校党总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促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南安市委和南安市教育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行为。

5.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纪律审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教职工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学校中层干部。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人员办事不公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

6.深化作风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身衣”,加强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查处各类举报反映。

7.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充分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8.加强自我监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相关制度,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检查监察队伍。协助学校党总支落实上级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完成学校纪律检查小组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学校纪律检查小组主要负责人(总支纪检委员)责任(4项)

学校纪律检查小组主要负责人(总支纪检委员)对学校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协助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就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学校党总支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把纪检工作融入学校党总支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2.推动落实学校纪律检查小组监督责任。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落实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听取学校各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的重要问题。

3.加强对学校纪律检查小组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学校党总支和市教育局党组报告。

4.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勤政廉政,敢于担当,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从严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改进作风,树立学校纪律检查小组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三)学校纪律检查小组成员责任(4项)

学校纪检组成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学校纪律检查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负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

2.抓好负责工作。贯彻学校纪律检查主要负责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学校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3.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学校纪律检查主要负责人报告。

4.带头接受监督。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管好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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