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

国光中学教师、职工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05-11-07 作者:党支部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9475

国光中学党政干部行为准则

2004106学校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一、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准事事只考虑升学率,以分数论英雄。

二、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不准违法办事,搞特殊化。

三、要尊重师生的人格,理解、信任、关怀全体师生;不准歧视、讥讽和压制师生。

四、要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校务;不准搞双重标准,暗箱操作,以亲疏处事。

五、要廉洁自律;不准收受回扣,向他人索要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

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准乱收费,私设小金库。

 

 

 

 

 

 

国光中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2004106学校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一、要关心全体学生、与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交流;不准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

二、要坚持正面教育,严格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要加强师德修养,保持良好公众形象;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四、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一费一收”制度;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费。

五、要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不准擅自调换功课或请人代课,随意挤占学生晚自修时间进行考试或听力训练。

六、要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不准从事第二职业、私自到校外兼课,办“有偿家教”。

 

 

 

 

 

 

 

国光中学职工职业行为准则

2004106学校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一、要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为师生服务;不准对师生冷漠、怠慢、习难、贻误。

二、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职业规范;不准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原则的事。

三、要加强学习与培训,认真做好记录;不准无故缺席学习、培训活动。

四、要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处室主任工作调配;不准工作上互相推萎、推卸责任。

五、要爱护管好学校设施、财务;不准私自挪用、占用、向外出借学校公物,乱花学校一分钱。

六、要廉洁自律;不准收受回扣,从事“第二职业”,向学生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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