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防范能力——在学生安全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5-11-30 作者:王五七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9446

  近来,一些地方的学校安全事故又陆续出现,而且重大恶性事故增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会治安情况复杂,很多事故是“天灾人祸”所致,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有些地方和学校安全工作松懈,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能力低所造成的,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现将近期一些学校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一是交通事故造成学生大伤亡: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车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造成20名学生及1名教师遇难,那天早晨,学校派出了17名老师跟队跑操,应该说相当努力了,但还是发生了令人心痛的重大伤亡事故。
  二是学校楼梯踩踏事故: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修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
  三是伤害学生的刑事案件令人发指:9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小学生文某以母亲生病为由从学校骗出,随后向其家长勒索赎金。9月7日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发现这位小学生已经死亡。
  四是11月14日,陕西省宝鸡市发生21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11月10日、11月14日凌晨福建宁化七中连续发生两次蒙面男子窜入女生宿舍猥亵强奸女生的恶性案件。
  这些血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刻骨铭心,为此国务院教育部召开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有校长都参加了会议,黄校长在上周连续两次主持召开了两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会议,一次是全体生管、电工、门卫、校医等会议,一次是全体班主任会议,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们学校安全管理再次进行了布置,提出了具体要求。有些内容班主任已向同学进行了传达,今天我在这里再次强调下列几个问题:
  一、要防止校园踩踏、攀爬围栏、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出操、集合、上下课等上下楼梯的活动,包括在教学楼宿舍楼、上下早操等场所要有秩序进行,不要相互拥挤,更不能随意乱喊乱叫什么地震 (谣言) ,每一位老师、同学都要共同维护上下楼梯、上下台阶的秩序,保证安全。
  严禁攀爬宿舍围栏、校园出入围栏、大操场围栏等,不得夜不归宿,也不得接纳非住宿生入住,不要以为都没事,一有事问题就大了。如发现这类问题,学校要与家长联系,要给予处分。休息时要注意关好门窗,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周六没有回去的同学要登记,不要一人一宿。
  教室宿舍没电要请电工,不得随意摆弄用电器;尤其是电源开关,预防触电;要讲文化,热爱学校,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教室等场所的电教设施。
  二、要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中,有一定比例是由于自身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的。全体同学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返校不要乘座无牌照车辆;不能乘座严重超载的车船,不能乘座拖拉机、农用车等不安全车辆。不得骑摩托车进校;骑自行车的同学不得在公路上“赛车”、“放双手”骑英雄车,路上行走也要注意路上行驶车辆,交叉路口要特别注意来车,要走斑马线,要预防你清醒但别人不清醒的情况。
  三、要有效预防校园周边和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
  同学之间的情缘是很难得的,有什么矛盾纠纷要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化解矛盾;不要动不动就打架,个别同学打架还叫上其他同学或社会上的人,这类问题按学校的纪律制度是要严肃处理,一般都作退学,退回原校处分。要求同学们不要发生这类事件,打伤了谁都不好:一是肌体伤害 (严重的甚至留下残疾),二是赔偿,三要处分。不要发生、不要参与、不要人家叫你你就出去 (过去例子),要有防患意识,发现打架斗殴的苗头要进行劝阻,及时报告老师和学校。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网吧、娱乐场所等往往隐伏着不安全因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不得小路此类场所。事实证明,一旦陷入不安全,学业成绩下降。不要围观参与社会上的暴力事件。
  上课和晚自修期间不要随意回宿舍,不能随意离开校园,离开教案要经过下班或上课老师的签字批准,出校门要佩带胸卡经过门岗认定请假条。上个学期发现个别同学伪造老师签名,一经查实要予以教育处分。
四、要注意餐饮卫生。注意不要食用变质的食品和过期的饮料,不要购买“三无”食品,防止病从口入。要对感染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的预防有足够的认识,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避免与禽类近距离接触,不要掉以轻心。参加较强烈的体育活动,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特质,有某些有慢性病或既往病史的同学要及时报告老师,向有关老师说明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总之,全体师生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人世间,生命是第一可宝贵的,这是来不得半点含糊的,全体师生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涉足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场所,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方法,确保生命安全。

   2005.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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