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广场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活动设计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9
阅读 : 2433
| |||||
南教综【2006】306号’ | |||||
★ | |||||
关于开展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活动设计评选的通知’ | |||||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6—2007学年度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探索,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选修课的开设,创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研讨和交流平台,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活动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活动设计的内容要以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为准则,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在活动中注重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原理、方法与技术,以学生的直接经验与体验为基础,突出活动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各单位选送的活动设计要有封面,封面内容包括活动主题、适用年级、工作单位、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活动设计的正文不署单位及姓名。活动课的课时为一节课。’ 3、各中学(含职专)、市直小学选送1篇;乡镇(街道)中心小学选送2篇;泉州市和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可以另选送1—2篇。用A4纸打印一式’4份,于2006年10月25日前送交市教师进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室(联系电话:86381604),逾期不予参评。 ’4、活动设计内容不得抄袭或网上下载,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办法 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从选送的活动设计中,评选出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篇,并委托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汇编。 ’ ’ ’ ’ 南安市教育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