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养成
国光初级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试行)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国情,热爱集体。
2.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情绪健康向上,且有正确的审美观点。
’3.能主动讲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
’4.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学习成绩必须在年段前七十名。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自信自强,不怕困难,社会适应能力比较强。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76分以上)者。
6.举止文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爱幼事迹突出的,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优先。
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该做到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从学生会干部、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中产生)。’
注:同时必须符合上级下发文件相关要求。
三、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国情,热爱集体。
2.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情绪健康向上,且有正确的审美观点。
’3.能主动讲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
’4.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学习成绩平均必须80分以上。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自信自强,不怕困难,社会适应能力比较强。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76分以上)者。
6.举止文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爱幼事迹突出的,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优先。
四、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该做到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五、评选办法:
1.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由政教处拟定方案,送校务会研究批准。
2. 市级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主任推一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然后由下年段行政、年段长、班主任,根据分配方案、评选条件推荐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评议产生。
3. 年段将评选结果推荐名单报送政教处,提交校务会研究,并召开师生代表评议会,征询意见和投标选举。
4. 向全校师生公布名单征求意见,并指导提意见的途径和提供向教委反映意见的电话号码。
5. 由班主任填写呈报表,学校签暑意见,上报教委、存档。
六、其他方面的评选细则
学习、劳动、文娱、宣传、卫生、体育、综合实践等的积极分子、学习进步显著者、特殊贡献者,具体由年段统一组织与布置,每学期评选一次。由各年段列榜公布,并将名单送政教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