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

转发:关于转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关于举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征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12 阅读 : 2353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关于举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征文的通知》(闽师远培[2007]0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举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征文的通知》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2007年6月4日
 
 
 
 
 
 
附件:
关于举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征文的通知
闽师远培[2007]002号
各远程培训基地:
   ’本中心承办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几年来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支持下培训工作经历了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单一到多样性的发展。目前参训的地区已遍及我省九地市的40多个县(区),参训人数已超过15万人次,广大学员通过上网学习,与专家互动交流,撰写学术论文等获得了较大的收益。去年本中心举办了首期网络教育教学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得到了大家热烈响应,这次活动共征集中小学各类论文1100多篇,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130余篇,今后我们将每两年举办一期征集、评选活动,为增强网络学术氛围,提高网上培训的质量与效果,我们还将在非评选活动年份,继续征集网络教育教学论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教师网络培训以及有关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二、征文对象
   ’2007培训年度(即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入网参加远程培训的学员以及上年度入网至投稿日止未满一年的参训学员。
三、征文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止(以网上提交时间为准)。
四、征文要求
   ’1、’要求主题明确、观点鲜明、论据确切、案例真实、理论联系实际,切忌面面俱到、内容空泛。论文内容按第一条规定,题目自定,文字以3000—4000字为宜。
   ’2、’对已在省级以上会议或刊物上发表过或参赛过的作品,均不采用。
   ’3、’征文应本人自撰,引用的资料应注明来源,切忌抄袭,一旦确认属抄袭他人论文的,除取消参评资格外,并向作者所在工作单位通报。
五、征文来稿
   ’1、’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发表时可用笔名)、网络用户名、所在县(区)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联系。不写姓名、地址的不予参评。
   ’2、’来稿应注明“应征论文”,并一律发送至:dcec@mail.fjtu.com.cn。
六、评选与奖励
   ’1、’每月25——30日评选一次,凡被评上优秀的论文将陆续在本中心的网站上发表,对其中特别优秀的论文推荐在本中心协办的基础教育核心刊物——《新课程》(CN14—1324/G4级)上发表。
   ’2、’每年汇编一册“优秀论文集”,并向收入汇编的论文作者赠送论文集一册。(两位以上的作者也只赠送一册)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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