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
喜迎农运 ’文明出行
――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
同学们:’
’您们好!
2008年10月,我市将迎来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众将齐聚泉州。这是我市迄今为止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场赛会,是一次全面展示泉州城市文明有序、充满活力整体形象的良好机会。同学们都是泉州的小主人,在日常交通中的一举一动既关系着自己的交通安全,也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文明形象。为此,我们希望全体同学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争当城市文明交通的小卫士,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跨越交通护栏,不乱穿马路。横过道路要做到: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然后安全通过;’
’二、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骑车不载人,也不要在车后架站人,不扶身并行、追逐打闹、曲折行驶或突然猛拐。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闯红灯。横过车道要下车推行,并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通过交通复杂的道路或路口,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和行人的情况,注意避让机动车,友好礼让,安全通行;
’三、外出乘车不坐超员的客车或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摩托车。乘坐公交车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乘坐机动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四、未满’12’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如摩托车、汽车等);’
’五、您在乘坐家长、亲友驾驶的机动车时,应该经常提醒他们要安全驾驶、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超员、不疲劳驾驶、不违法掉头、不违法停放、不乱鸣喇叭、不强行变道、不使用远灯交会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同学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弘扬奥运精神,喜迎农运,文明出行,为我市成功举办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