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切实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3 阅读 : 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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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切实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 教普法办[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高各级各类教师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广大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1.’教师法制教育是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要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提高培训、进修或者继续教育等培训中,要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
   ’2.’加强教师法制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广大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教师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教书育人的基本需要。教师自觉养成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法治理念,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法治教育。只有教师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修养,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同时,加强教师的法律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对建设和谐校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全面推进教师法制教育是加强教师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的迫切需要。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依法治校、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中,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
虽然教师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平衡:一些教师法律知识贫乏,法律素质不高,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甚至严重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现象还时有发生;有些教师法治观念不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和做法,不但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秩序,也有损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教师法制教育要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到位
   ’1.’进一步明确教师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按照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在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有关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就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行全员培训,或将其作为教师进修、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纳入考核内容。
   ’2.’建立健全教师法律培训和自学制度。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时,要统筹考虑将教育法律知识作为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教师法制培训工作,其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学校培训经费之中。
   ’3.’健全教师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制度。要根据教师队伍的工作实际,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对教师的要求,定期组织教师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并严格考试考核制度的管理和规范,注重实效,要把教师掌握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开展教育教学能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4.’按照准确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教师法制教育的水平。在“五五”普法期间,为了保证教师较为全面地掌握教育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培养教师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应当使用内容准确、编写规范的教材或读本,以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严肃性。为此,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重新组织修订了《教师法治教育读本》,重点突出了教育法律方面的知识。本读本已经全国普法办同意,作为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教师“五五”普法专用读本,供各地使用。
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把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和法律修养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落实到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普法工作机构或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要紧密结合教师职业的特点以及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普法规划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积极主动地与教师管理部门协调,将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与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机构密切合作,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案例分析、观摩法庭审理等形式结合起来,采取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
各地要不断总结教师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将教师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全面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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