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组织向吴大观同志学习的紧急通知
内部明电
发往 见报头 签批
盖章 刘敏坚 序
号
等级 急 部委号 南委组明电[2009]13号 南机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雪峰开发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直各系统党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国投公司党委(党支部),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南益集团党委:
7月2日,中组部印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吴大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组发〔2009〕10号);7月14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7月17日,中组部组织局向各省区市委组织部党管(组织)处等电传了《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上述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同时,近日吴大观同志被推荐为参加评选“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并已在网络发布,请结合组织开展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发动党员积极参与投票(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妇女网、央视国际、中国广播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新网“全国‘双百’评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参与投票),这也是对党员进行一次生动实际的爱党爱国社会主义教育。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并按要求于8月2日、6日前分两次报送组织党员参与推荐评选吴大观同志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投票人(次)数和开展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简要情况,8月3日,8月18日前分两次报送《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和总结开展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的情况。《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请加盖单位印章后再传真,并将电子版传送至邮箱。联系电话:86386230;传真电话:86392230;邮箱:nazzk@163.com
附件:1.中组部组织局《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2. 中组发〔2009〕10号文件
3. 中组发〔2009〕11号文件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200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