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设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4 阅读 : 3760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 州 高 速 公 路 支 队 二 大 队
 
南综治办[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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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综治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增强群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意识,构建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09]30号)精神,泉州高速交警支队结合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改变传统宣传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 开设高速公路文明交通网上学习培训网(http//www.qzgszx.com)。为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网上学习在线考试培训网作用,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行车知识,南安市综治办、普法办和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联合开设在线网上学习考试培训班,请各单位认真宣传发动,将通知广泛张贴到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驾驶员进行学习、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网址
     登陆http//www.qzgszx.com网页,点击“文明交通网上学习”栏目,并根据个人资料如实注册、登录。
二、课程安排(选修5个以上课程,每个课程2O学分)
   1、交管动态(每条浏览1分钟以上,10学分);
   2、交通论坛(参与论坛每个帖子,10学分);    
   3、法规学习(每条学习1分钟以上,10学分);
   4、案例分析(每个学习1分钟以上,10学分);
   5、视频观看(完整观看一个视频,20学分);
   6、试题练习(每卷得分80分以上,20学分);
   7、行车常识(每条浏览1分钟以上,10学分);
三、结业许可
1、学分100分以上可参加在线考试;  
2、按规定(答对1 O题单选题)通过在线考试合格,可以生成结业证书。
四、便民措施  
     培训班注册用户(注册时应如实填写个人资料)的车辆(非营运)收到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超速8 0%以内)难以确定当时违法驾驶人时,可以持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结业证书(有效期半个月)到泉州高速交警支队违法处理窗口,申请办理免扣分处罚。 
 
主题词:稳定工作   交通安全知识  培训班   通知         
  抄送: 泉州市办、普法办,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南安市综治
         委主任、副主任,存档(2)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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