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举行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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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关于举行泉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泉教科研[2011]5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行南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课例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对象:各中学(含中职)、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
2、教学案例、课例应来源于以下专题:小学的教学案例、课例以“情绪管理”为专题,初中的教学案例、课例以“青春期心理”为专题,高中(含中职)的教学案例、课例以“生涯规划”为专题。
3、教学案例即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和教学片断。心理教学案例是心理教学过程中有价值的、主题鲜明的事件及行为的真实记录,可以是心理教学实践中教师教学机智与学生学习闪光点的实录,或是课堂某一团体心理活动环节的设计及过程实录,或是心理课堂教学资源的创生实录等。教学案例必须真实、典型,主题鲜明,中心事件突出,具有原创性、个性化、可读性、可借鉴性,且必须附有个人教学反思、评析、启示等。教学典型案例基本格式应包含五个要素:背景、主题、事件、结果、反思(评析或启示)。教学片断应包含标题、设计理念(背景)、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设计思路、片断教学实录、教学效果、反思、评析或启示等。
4、教学课例即课堂教学实录,或课堂教学纪实。心理教学课例真实记录心理教师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附有反思、评析或启示等。教学课例必须真实、典型,具有原创性、可操作性、可读性、可借鉴性、可推广性。教学课例为1课时内容。应包含标题、设计理念(背景)、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设计思路、教学实录、教学效果、反思、评析或启示等。
二、报送办法
1、提交的教学案例、课例须一式三份,并附word文档一份。提交的打印稿每篇封面上只打印“题目”、“教学案例/教学课例”“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作者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只能一人),正文从第二页开始,只能出现题目,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提交的电子稿正文须署名,使用字体:标题为三号黑体,署名为小四号楷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小标题须加粗。参加课例评选的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送交与课例相关的课件或资料,打印附于课例文本后,或将电子资料刻录在光盘,随课例文本附上。光盘请注明“心理课例资料:课例名称、作者、作者单位”。
2、请将参评教学案例、课例于5月27日之前送交市教师进修学校德育室:杨老师(小学组),吕老师(中学组),联系电话:86381604
三、评审办法
1、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认真评选,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职校)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选送泉州市参赛。
2、选送泉州参赛的优秀案例、课例,泉州市教科所将适时进行汇编,部分优秀作者将适时执教观摩课,展示优秀教学成果。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1年4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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