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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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人[2012]32号
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2]2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泉州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安排
泉州市教育局下达给我市推荐名额266名,为保证选拔对象的质量,各单位可在各个学科教师中择优推荐。中学(含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每个学科可推荐1名,小学每个学科可推荐1-2名,幼儿园可推荐2-3名。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泉州市教育局。
二、推荐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按照《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材料清单》(见附件3)的要求整理申报送审材料,于3月20日前报送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用电子邮件发送至86367818@163.com,以便汇总。
三、其他事项要求
1、各校要及时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明确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要求等事项严格按照泉教人[2012]29号文规定执行。
2、送交材料时需提交以下原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计算机水平证书,以及有关获奖证书;(2)教学研究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发表在县级以上刊物2本(如两篇文章发表于同期同刊物的可送1本)。
附件:1、《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2]29号)
2、《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
3、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材料清单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大教科文
卫委、市政协教文卫委,市分管领导,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