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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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政〔2012〕13号
转发关于开展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东南早报《关于开展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泉教德〔2012〕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符合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申报设立学生记者站,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交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平台。
附件:关于开展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泉州市教育局 |
文件 |
东 南 早 报 |
泉教德〔2012〕13号
关于开展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泉州市学生记者团于2008年12月28日成立,由泉州市教育局和东南早报联合主办,已先后成功组织了采访海峡体育中心、小记者跑“两会”、中学生“读书与人生”报告会等活动,对进一步开阔青少年学生的视野,满足他们文学、新闻创作的愿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交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泉州市教育局和东南早报联合主办的《教育周刊》创刊一年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同时为我市学生记者提供了更大的展示舞台和活动阵地。
为进一步挖掘学生记者团的潜力,泉州市教育局、东南早报将联合开展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进校园活动,安排专业记者组织、指导学生记者团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并依托《教育周刊》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记者给予表彰。
请各地各校认真按照活动方案(见附件)要求,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泉州市学生记者团活动方案
泉州 市 教 育 局 东 南早 报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 教育 学生记者团 通知
抄 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
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学生记者团活动方案
一、发展对象及要求
1、发展对象: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的中小学生。
2、尊师守纪,勤奋好学,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对新闻和写作有兴趣,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或摄影爱好。
4、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主办单位考核合格,将获得市教育局与东南早报颁发的学生记者证1件,同时享受会员培训、参与采风活动和服务支持(详见活动内容)。
二、活动内容
1、全校50人以上(含50人)报名的学校可设学生记者站,由市教育局和东南早报发给牌匾。
2、学生记者站日常活动的管理由学校指定老师(建议德育室或团委相关老师)负责,东南早报《教育周刊》联系开展活动事宜,并派记者进行采访指导并安排版面刊发稿件。
3、制定培训计划,以各学校学生记者站为基地,由早报优秀的编辑、记者每学期免费为学生记者举办写作或新闻采访知识专题讲座一次。
4、组织参观早报编辑部出报流程,了解新闻报道的运作过程。
5、组织学生记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作辅导,为学生记者走向社会、锻炼自己、展示个性提供平台,每学期组织一次。
6、举办各类有意义的学生记者夏(冬)令营活动,组织学生记者外出采风,早报记者随行辅导,开阔学生记者视野,增长见识。
7、举办各种征文活动。
8、举办年度优秀学生记者、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学生记者站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先进。
三、报名办法
1、由学校向东南早报编辑部提出报名申请,然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考核。
2、报社报名电话:22500135,2250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