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 “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中秋“节日小报”创评、“中秋经典吟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6 阅读 : 1838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政教科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 “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中秋“节日小报”创评、“中秋经典吟诵”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 中秋“节日小报”创评、“中秋经典吟诵”活动的通知》(泉委文明办〔2013〕46号,见附件)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开展 “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展示中秋“团圆·和谐”的现代文明新气象,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泉州市第十二届文明学校并已申报泉州市第十三届文明学校的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将中秋“节日小报”至少一份送到南安市教育局政教科,电子小报直接电邮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

                             南安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关于开展“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中秋“节日小报”创评、“中秋经典吟诵”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化“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在2013年中秋节期间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中秋“节日小报”创评和“中秋经典吟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发动广大未成年人参与“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弘扬闽南传统节日文化,展示中秋“团圆·和谐”的现代文明新气象,进一步引导中小学生认知民族传统、增强民族意识、尊崇民族精神、弘扬民族文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有效地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二、活动组织

1.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教育局主办,特邀相关评委组成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活动发动、作品收集汇总、评选、宣传等相关工作。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德育科。

联系人:林繁荣,郑华强

联系电话:28380317,22783508

2.各地文明办、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应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市组委会指导下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发动、宣传、实施和推介等相关工作。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节日小报”创评

1.竞赛时间:2013年9-10月。

2.竞赛主题:“我的梦、泉州梦、中国梦”、“团圆中秋,浓浓敬老情”、“尊老、敬老、爱老”等。

3.作品形式:手抄报和电子小报均可。

4.奖项设置:中学组和小学组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

5.竞赛活动流程

(1)活动启动(9月初)。

(2)初评(9月10日-10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进行初评,中学组和小学组各送5份报市教育局德育科;电子小报直接电邮市教育局德育科。

邮址:22783508@163.com

(3)总评(10月25日前完成)。市组委会组织评选,按中学组和小学组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中秋经典吟诵活动

1.活动主题:吟诵中国经典。

2.节目要求:表现形式上与中国传统诗词歌赋、国学经典相关的吟诵、舞蹈、歌曲等,配乐演奏原则上用中国民族乐器。

3.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4.活动流程

(1)活动启动(9月初)。组委会下发文件,各地各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节目选送(9月13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中小学校各推荐一个节目(人数10-30人)参加全市比赛。于9月15日前将《报名表》(附后)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

(3)全市汇演(9月20日)。中秋期间,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中秋经典吟诵比赛。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9日

附件

2013年中秋经典吟诵比赛报名表

县市区:                          2013年  月  日

学    校

节目名称

参加人数

节目指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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