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阅读 : 2204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教育局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推进德育工作创新,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泉州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热心并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地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时代感强;总结的经验和做法要有借鉴意义,实验和研究应与时俱进,反映最新成果;调查报告要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有分析,有见解,有新意。  

(二)论文主题要结合不断推进的教育改革,联系当前教育热点与实践进行选题。可从中小学德育的现状与对策、学校德育管理与评估、德育队伍建设、德育课程开发、品德课教学,网络德育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选题撰写,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另行选择当前学校德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并撰写。

(三)论文应是作者自行撰写,如适当参考相关书目,应注明出处。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凡参加泉州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在CN类刊物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五)参评论文限3000字以内。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为上下左右各2.5厘米;正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文内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正文内容用三号仿宋,数字、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全篇行距用固定值25磅。并附论文封面(见附件),稿件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三、论文评审

参评论文将由泉州市教育学会学校德育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出—、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把获奖文章汇编在《泉州德育》(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一)各校可择优推荐1—2篇参评,并于7月15日前将论文及评选登记表(电子文稿)发送至政教科邮箱(电子邮箱:86367835@163.com)。(纸质材料等入选后再通知报送。)

(二)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参评论文进行评选,并择优选送泉州市参评。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登记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14617

 

 

 

 

 

 

 


附件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登记表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论文

主题

简介

 

推荐

单位

意见

  

 

        签章

论文编号

(评审组填写)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