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转发《于开展征集评选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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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政教科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征集评选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征集评选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活动的通知》(泉教综〔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积极宣传发动,鼓励教师踊跃参与。各应征作品有关材料请按通知要求,直接报送省教育关工委德育中心泉州办事处和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办公室。
南安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关于开展征集评选泉州市中小学生
课本剧剧本活动的通知
泉教综〔2015〕21号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职、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3号)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人功能,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征集和评选活动(工作方案请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积极组织参与。
附件:1.征集评选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活动方案
2.泉州市课本剧剧本创编评奖申请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
征集评选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3号)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人功能,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课本剧剧本征集和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我市广泛征集适合中小学生使用的课本剧剧本,从中评选一批优秀剧本,汇集成册,免费提供各中小学校尤其是地处贫困、边远地区的小学、初中学校选用,以进一步活跃学生课外阅读方式,增强学生阅读体验,丰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作品创编要求
1.作品主题要以爱国主义精神为主线,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引导少年儿童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启智育德,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
2.创编题材可选自现行小学、初中教学课本,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课外读物,或根据师生的典型先进事迹、泉州(东亚文化之都)的历史故事、人物,创作编写出针对少年儿童的思想感情特征、主题鲜明、结构完整、可供舞台演出的小型课本剧剧本。
3.剧本体裁以小话剧、小歌剧、小戏剧、童谣剧为主,剧本语言要浅显易懂、活泼风趣,提倡短小精悍的独幕剧,字数掌握在四千字以内。
4.应征剧本必须是作者原创、未经发表的首创作品,凡涉及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各类学校教师。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创编征集阶段。时间从2015年4月起至9月30日。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2015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邀请专家对征集的剧本进行评审、选定。
第三阶段:编辑出版阶段。2015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获奖作品将汇编出版《优秀课本剧选编》一书。
五、其他事项
1.每位教师最多报送三件作品,每件作品须填写一份《泉
州市课本剧剧本创编评奖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连同剧本(格式:题目小二号宋体,正文四号仿宋)发送至省教育关工委德育中心泉州办事处电子邮箱 dyzxqzb@163.com。
联系电话:22257772 联系人:蔡小姐,陈先生
2.纸质应征剧本需连同“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寄送至地址:泉州市区崇福路227号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790342 联系人:蔡先生, 黄先生
3.所征集的剧本经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课本剧创作获奖证书及相应奖金。
4.其他有关事项请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省教育厅关工委德育中心泉州办事处负责办理。
2015年3月27日
附件2
泉州市课本剧剧本创编评奖申请表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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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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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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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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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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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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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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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及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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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创作经历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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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格填写要求信息准确,字迹清晰,以便组委会核实、录入。
2、以上表格请随剧本(一式两份)一同寄出,地址泉州市崇福路227号教育中心关工委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dyzxq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