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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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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督〔2015〕2号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5年度优秀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探索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督导科研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优秀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督政、督学以及当前教育督导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论文参考课题),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论文。
二、具体要求
(一)论文撰写做到:观点明确,论据确凿;结构严密,条理清晰;见解独特,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二)规范论文引言。论文中使用已有的研究成果,需将文献综述和自己的研究论述分成两部分写作;引用的文献资料一般不超过300个字;引用的文字部分需加粗;论文后面需注明注释和参考文献。
(三)必须严格审核。学校对教师撰写的论文必须指定专人审核,杜绝抄袭现象,且选送的论文必须是未在市级以上刊物汇编或获奖的论文,做到宁缺勿滥。
(四)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3500字之间,采用word文档格式,字体采用宋体,正文字号为4号;封面标注论文题目、单位、姓名;正文不能体现单位、姓名等有关情况。每篇文章打印3份,经所在学校在封面上签盖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送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督导室邮箱(na86367831@126.com)。
(五)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获奖论文给予颁发证书,并择优选送泉州市教育督导学会参评。请各校广泛发动教师撰写论文,并按时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论文参考课题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6月2日
附件
论文参考课题
1.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考;
2. 关于推行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的探索;
3.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探索;
4.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探索;
5. 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探索;
6. 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探索;
7. 关于加强初中学额巩固工作的思考;
8.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的思考;
9. 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探索;
10. 关于构建学校办学特色的思考;
11. 关于促进民办园规范化管理的探索;
12. 关于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探索;
13. 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元内涵发展的思考;
14. 关于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经验或思考;
15. 关于加强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工作的经验或探索;
16. 关于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探索;
17. 关于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探索;
18. 关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探索;
19. 关于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机制与方法的探索;
20. 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
21.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研究;
22. 关于加强和改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研究;
23. 关于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的研究。
南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