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转发《关于举办2015年南安市初中化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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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文件
南教进〔2015〕176号
关于举办2015年南安市初中化学优秀课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校、完中校: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化学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南安市初中化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例内容依据:
1、《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2、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下册》。
二、参评对象:南安市初中化学教师。
三、课例形式:课堂教学实录。
四、课例录制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课例要求:
1、参评录像课例以数据光盘形式提交(一式2份),课例视频为MP4格式。
2、每张光盘只刻录一个课例,光盘中可包括与课例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将课例视频、报名表一起打包到光盘中报送。
3、光盘标签应注明录像课例的教材版本、学段、标题、授课教师和报送单位(与报名表一致)。
六、选送要求:
请参赛老师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参评课例作品光盘及推荐表纸质稿一份(见附件二)送至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黄老师处,每位教师限报一个。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我市将组织评委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2、我市将从中推选两个优秀作品参加泉州市级比赛。
3、请参赛教师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附件一:参评课例制作要求
附件二:推荐表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南安市化学学会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评课例制作要求
1、场景:尽量选用演播或录播教室场景。若选用真实教室时注意光线的统一和音频的混响。教学设备如实物投影仪、大屏幕等摆放位置要有利于拍摄。
2、多机位拍摄(两台或以上专业摄像机),摄像尽量从认知规律和观众的角度进行拍摄切换,充分展现拍摄主体、特别是教师的执教风采。同时应更关注学生知识递进的学习过程。课后可补拍一些空镜或学生反应特写镜头,以便编辑串接困难时随时调用。
3、录音:要求教师必须用无线话筒,拾取学生声音尽可能多地用外置话筒。另外对现场录制后出现的声音不平衡现象,在后期制作中尽量调整,拍摄时注意防止附近噪音的干扰。
4、拍摄课件:将电脑信号分频后,通过VGA信号线直接送进切换台,供导演切换。也可以通过录屏软件直接录制,后期作为视频信号与摄像机信号进行切换。
5、不得使用远程录播教室的摄像系统直接录制参评课例。学校可与各级教育电视台、电教馆、电视台科教频道、影视制作机构合作拍摄制作。
6、录像课例结构:录像课例分片头(不超过5秒,应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课题、授课教师和单位)、教学目标(定位合理,描述清晰、恰当,合理体现三维领域)、教学实录和片尾(拍摄时间、拍摄单位的字幕)等四部分。
附件二:
南安市初中化学参评课例作品推荐表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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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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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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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例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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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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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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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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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县(市、区)教研部门推荐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lishan0624@163.com,每位教师限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