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我校在第二个12.4“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晨读”等系列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阅读 : 3086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教育部、省厅等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5〕63号)和《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2015〕1号),我校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的早读时间,国光初级中学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和学生在大操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的动员大会,大会由政教处副主任黄鸿池老师主持。会上,李忠耀校长对全校学生进行动员和部署,他在讲话中重点对12.4国家“法制宣传日”的由来、“国家宪法日”的诞生及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和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解读,要求广大师生要认真学习宪法、积极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校长的讲话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高潮。
     12月4日课间操时间,学校政教保卫处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条款印发给各班班主任,再由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中午和下午时间,我校还通过校园广播和LED大屏幕,宣传《宪法》重要知识,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我校通过举行“国家宪法日”的系列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深入理解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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