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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南安市教学研究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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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文件
南教进〔2016〕106号
关于评选南安市教学研究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研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安市教学研究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积极分子
(一)评选对象
中小学(含职校)、幼儿园教师。
(二)参评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课程计划,扎实做好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2、重视业务学习与研究,有制定并实施个人专业发展计划,教学能力明显提高。
3、本学年度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文章(含案例)在南安市级以上(含南安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所教学生本学年度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4、积极参与课题(专题)研究,并在研究中取得一定成效。
5、本学年度承担过教研片(中心小学)或市级教研活动研讨课。
6、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学常规管理有关规定,本人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各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一)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填写《南安市2015—2016学年度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二),并应附上被推荐人符合评选条件的第2、3项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评选条件第5项和无参与或举办有偿补习证明,相关资料复印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后并加盖公章。
2、我校将组织人员对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二、有关事项
1、参与评选活动应交材料均应逐人装袋,并附上目录表,需打印的材料一律用A4纸。
2、参评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于2016年6月28日前分别报送市教师进修学校中学(408室)、小学(403室)、幼儿教研室,逾期作自动放弃。
3、评选表彰数量根据报送材料,对照参评条件进行严格评审后确定。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南安市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安市2015—2016学年度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表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6年6月8日
附件2
南安市2015—2016学年度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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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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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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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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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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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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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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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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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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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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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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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聘现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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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主要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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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教师进修学校
意 见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