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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期初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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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教育局重要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
学校期初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促进新学期学校开好局、起好步,期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期初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月15—17日
二、督导对象
随机抽取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市直幼儿园及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中职学校。
三、督导内容
1.师生到位情况;
2.校级、中层干部、教职工工作分工情况;
3.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4.上学期末学科考试质量分析情况;
5.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6.办学行为规范情况;
7.“班班通”使用情况;
8.校容校貌及校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1.要自查自纠。各校要对照督导内容,逐条逐项做好自查自纠,促进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要加强配合。各校要本着对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每项专题内容专人负责,并配合督导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虚心接受整改意见,对督导组的反馈意见要认真记录。
3.要落实整改。各校要根据督导组提出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经校长签字,在督导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将纸质材料送交督导室,同时电子文稿发送到督导室邮箱najydd@126.com;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整改提高,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4.接待从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用餐尽量安排在当地政府或学校食堂。
南安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