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招标编号为QHNA[2018]057号的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零星修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网上公开招标。
1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 招标项目: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零星修缮工程
1.2 工程规模:本工程预算价为99468元,
1.3 建设地点: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校园内
1.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 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2.5 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18年 12 月 14 日至2018年 12 月 18 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室,联系电话:小陈1528057806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工程交易登记卡”。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书面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校网上进行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
地址:南安市梅山镇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56959573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528057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