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荣誉

我校王飞腾、郭小南、刘识芳被授予南安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先进工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2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5972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南教综[2007]283号文《关于评选南安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在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评选审核,经研究,决定授予南安侨光中学等12所学校为南安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南安一中等12所学校为南安市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华侨中学等5所学校为南安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王小红等30名同志为南安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音乐、美术)先进工作者,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深化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改革,为我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南安市教育局
                                                                       
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

 

南安市2007年学校

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体育工作先进单位:(12所)

新侨中学、侨光中学、梅岭中学、西溪中学、霞溪中学、温成中学、

金淘中学、溪东小学、文斗中心小学、南安二实、 柳城小学、

官桥中心小学。

二、艺术工作先进单位:(12所)

南安一中、南安三中、新营中学、国光初级中学、溪美中学、

水头中心小学、国专中心小学、兰田小学、 南安实小、

霞溪中心小学、菊江中心小学、 斗南中心小学。

三、卫生工作先进单位:(5所)

华侨中学、蓝园高级中学、 实验中学、厚德中心小学、第一幼儿园

四、体育先进工作者:(12名)

陈伟忠(南安一中)、王飞腾(国光中学)陈庆峰(鹏峰中学)、

柯赞金(五星中学)、杨长安(诗山中学)、李开颜(奎霞中学)、

陈诗月(实验中学)、李建蓉(国光初中)、李东星(水头中学)、

陈淑静(石井中心)、高秀恋(水头中心)、 凌永春(官桥中心)。

五、卫生先进工作者:(6人)

黄沧波(华侨中学)、郭清珍(南安一中)、黄育兰(斗南中心)、

蓝小西(英都中心)、阮丽玲(水头中心)、李秀玉(第一幼儿园)。

六、艺术先进工作者:(12人)

王小红(进修学校)、沈清华(南安一中)郭小南(国光中学)

江贵海(华侨中学)、 洪瑞珠(南安六中)、刘芸珊(第一实小)

刘识芳(国光中学) 林向军(蓝园高中)、陈偶华(毓元中学)、

苏梅芳(洪濑中心)、李伟龙(近思小学)、杨淑敏(第一幼儿园)。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