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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中新课程理论知识普查的通知(南教综【2008】7号)
发布时间:2008-02-15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者:李宝尚
阅读 :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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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综【2008】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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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中新课程理论知识普查的通知 | |||
市教师进修学校,各高中、完中学校:
《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及《学科课程标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要求》是高中新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及学科课程标准与教学要求是实施高中新课程、提高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促进教师进一步学习《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学科课程标准》及《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要求》,把握新课程标准与要求,切实提高高中学科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高中新课程理论知识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落实。
一、普查对象:
高一、高二年各学科任课教师及教师进修学校高中学科教研员。
二、普查内容:
1、《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
2、《学科课程标准》;
3、《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要求》。
三、普查形式
理论知识问答与教材处理、教学方式选择相结合,采用开卷普查方式。
四、学习普查时间:
在各校组织学习研讨的基础,2008年2月下旬进行全市统一普查,普查题目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提供。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普查要求:
1、各校应为教师学习提供方便,做到普查内容人手一套。
2、各校应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与研讨,切实帮助教师理解与掌握新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与教学要求。
3、各校应加强教研组、备课组的建设,充分发挥“两组”作用,把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研讨与实践,切实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
4、市教师进修学校将在各校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于一月下旬提供一些学习研讨专题,供各校进行专题研讨,提高学习效果。
南安市教育局
200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