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国光中学清明节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4-01 作者:政教保卫处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5953

国光中学清明节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今年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需要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落实各项教育和防范措施。清明假期来临,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又天气炎热,学生因玩水、游泳溺水死亡事故又再出现,给学校安全工作再次敲响警钟。希望引起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协助我们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防 溺 水】

一、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溺水自救

1、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可减少水草缠绕,节省体力。

2、除呼救外,落水后立即屏住呼吸,踢掉双鞋,然后放松肢体,当你感觉开始上浮时,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

    3、当救助者出现时,落水者只要理智还存在,绝不可惊惶失措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助者的指挥,让他带着你游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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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安 全】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三无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18周岁严禁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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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祭祖扫墓、缅怀逝者的重要日子。由于天气开始晴朗,再加上防火知识的缺乏,每年因清明祭祀烧纸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防患于未然,现就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问题,请家长对孩子加强教育。

每年清明节前后,是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火情高发时期。针对此,学校严禁学生带火种上山,扫墓活动提倡和文明祭祀,严禁野外用火,从火灾源头消除隐患。发现森林火灾及时呼救,严禁学生直接参与林火扑救。

1、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我们了解很多森林火警、火灾, 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同时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文明祭祖,我们提倡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来表达对已故亲人的哀思,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望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

    4、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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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你们合家快乐,吉祥如意!

             福建省南安国光中学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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