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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反间谍法宣传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1-10-31 作者:政教保卫处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4150

【法制宣传】反间谍法宣传进校园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事关我们每一个人!今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颁布实施7周年纪念日。

打赢新时代反间谍斗争,必须得学好反间谍法,必要时用法律武器捍卫国家安全!

面对如今越来越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认真了解和学习《反间谍法》已经迫在眉睫。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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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什么是间谍行为?

《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间谍行为进行明确定义。间谋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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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履行下列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一)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二)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三)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四)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公民权利

01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02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03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检举、控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

04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发现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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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对每个公民来说

既是宪法义务,也是法律底线

利字当头,心存侥幸

必将酿成大祸

 

从现在开始

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

不要被不正当的眼前利益诱惑

决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

 

 

国光中学政教保卫处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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