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国光中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1 发布者:政教保卫处 阅读 : 453

国光中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月11日早上,国光中学特邀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民警王志家警官,为全体师生作了一场深刻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首先,王志家警官结合日常交通巡查和护学岗工作中发现的实际情况,指出了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他提到,部分学生上下学骑行电动车时不戴头盔、看手机、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甚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这些行为不仅危险,更已构成违法。

接着,王警官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而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他强调,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违法记录还可能影响今后的高考政审、参军、考公务员等。对于多次违法的未成年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了可以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王警官还结合今年4月梅山镇芙蓉新桥发生的飙车致人死亡事故,以及去年5月一名高三学生因交通事故右手骨折、影响高考的案例,用真实惨痛的教训警示同学们珍爱生命、遵守交规。他明确要求: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禁止骑行任何类型的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严禁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飙车等行为。

最后,王警官表示,梅山派出所将持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对违规学生将一律扣留车辆、登记信息、通知家长及学校,多次违规者将依法予以拘留。他呼吁同学们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平安出行,并祝愿全体学生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祝愿高三学子高考顺利。

此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国光中学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平安校园、筑牢学生出行安全防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福建省南安国光中学

2026年5月11日

 

供稿:安全保卫处

一审:李志洪

二审:陈俊青

三审:林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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